正規收數公司追收手法

正規收數公司追收手法

債務人未能按時償還債務

如果您未能按時償還債務,貸款機構(如銀行、信用卡公司或私人借貸者)有權根據您簽署的貸款合約,採取法律行動追討欠款。

追債程序的通知要求

在貸款機構委託收數公司追債之前,必須先向您發出正式的書面通知。這份通知需包括債務的詳細資訊,如欠款金額、逾期期限、預計的追債費用,以及貸款機構的聯絡信息。

根據香港《銀行營運守則》的規定:

  1. 貸款機構在委託第三方公司(如收數公司)追收債務前,必須先向債務人發出正式書面通知。
  2. 該通知應列明債務詳情,包括欠款金額、逾期時間等。
  3. 通知內需註明預計追債將產生的費用。
  4. 同時提供貸款機構的聯絡方式,方便債務人查詢或還款。
  5. 通知應告知債務人,如遭遇任何非法或不當追數手段,可採取的應對措施。

貸款機構行使抵銷權的規範

當您欠款時,貸款機構可以從您的銀行帳戶直接扣款來還債。但是,如果您的帳戶是聯名帳戶或信託賬戶,貸款機構只能根據您在貸款合約中簽署的條款進行扣款。

一般銀行帳戶

貸款機構可自由從債務人的一般銀行存款帳戶中提款抵銷債務,但必須嚴格按照貸款合約條款執行。

聯名帳戶

對於聯名帳戶,除非貸款合約中有明確條文授權,否則銀行不應動用帳戶內資金。

特殊性質帳戶

信託帳戶、指定用途帳戶等,銀行必須遵從合約條文,或事先獲得帳戶持有人同意,方可動用資金償債。

通知債務人

銀行在行使抵銷權前,應按合約條款發出適當通知。

貸款機構雖然擁有合約性的抵銷權,但在行使時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和貸款合約條文的規範,尤其是針對聯名帳戶和特殊性質帳戶的限制。只有在符合規範的前提下,抵銷權才能被正當行使,否則可能會導致侵權或違約的法律後果。

特殊帳戶的保護

對於聯名帳戶和信託帳戶等特殊類型的銀行帳戶,貸款機構不能隨意從中扣款來還債。這些帳戶受到法律的保護,貸款合約中必須有針對這些情況的具體規定。

聯名帳戶

銀行不應動用聯名帳戶資金償債,除非貸款合約有明確授權。

信託帳戶

作為受託人的銀行,不得違反信託條款動用信託資金。

指定用途帳戶

如扶養費、公積金等特定用途帳戶,銀行須尊重其用途限制。

其他特殊帳戶

如無行為能力人士帳戶、法庭命令管制帳戶等,享有相應保護。

例外情況

在某些情況下,如帳戶持有人同意或法院命令,銀行可動用特殊帳戶資金。

扣押債務人財產

如果債務人拖欠債務,債權人可以採取以下法律行動:

扣押財產

如果債務人擁有汽車、家具等個人財物,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,由執達吏執行,將這些財物拍賣所得的款項用於償還債務。

第三者債務人的法律程序

如果債務人在銀行有存款,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第三者債務人令狀,要求銀行直接將債務人的存款支付給債權人。

押記與賣樓

如果債務人擁有房產,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押記令和賣樓令。一旦獲得押記令,債務人的房產將成為債權人的抵押物,隨後債權人可以申請拍賣這些房產,以還清債務。

禁止出境令

如果債權人擔心債務人會離開香港逃避債務,可以向法院申請禁止令,禁止債務人出境。

停止通知及限制令

如果債務人嘗試轉讓資產以逃避債務,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停止通知及限制令,以阻止債務人轉讓資產。

破產或清盤程序

如果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,債權人可以申請將債務人破產或清算。破產或清算後,債務人的資產將被變賣,所得款項將分配給債權人。

總的來說,法律為聯名帳戶、信託帳戶、指定用途帳戶等特殊性質銀行帳戶提供了相應保護。貸款機構必須嚴格遵守法規和合約條文,尊重帳戶持有人的權益,避免觸犯法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