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處追討欠薪程序
追回僱主拖欠薪金的程序 涉及4個步驟:
- 預約:致電勞資審裁處熱線預約。準備相關文件如僱傭合約、薪金記錄等。
- 登記和身份確認:到達後登記姓名和資料。勞資人員將核實你的身份和僱主資料。
- 會見主任:與負責你個案的調查主任會面。他們會協助你擬定追薪表格並提供意見。
- 聆訊:如僱主未能解決追薪案,將安排聆訊。你需要出席並提供證據支持你的追薪請求。審裁處將下令。
整個過程大約需時 1 年,排期聆訊需要最多時間。如果爭議簡單,可即日下令。否則可能需要1至2個月。如果您需要快速協助解決問題,我們CollectForUExpert將竭誠為您提供服務。可以立即撥打 (852) 35906254 與我們聯繫。
所需文件:
- 香港身份證
- 公司資料如營業地址和老闆資料
- 僱傭合約
- 薪金記錄如薪金單、電郵
所需費用:
- 超過HK$10,000的追薪請求需要HK$50
- 每個文件送達地址計HK$10
- 最高HK$45作召喚狀、副本、覆核申請費用
如有需要,你可以向司法主任書面申請免費或減免費用。
僱主拖欠員工工資是違法的。若僱主有意地拖欠工資,一經定罪可被罰款350,000港元及監禁3年。其次,僱主還須支付僱員的拖欠薪金利息。目前法庭釐定的拖欠薪金年息率約為8%。
若僱主已拖欠你 1 個月以上的工資, 你可以視其為已終止你的僱傭合約。這時僱主必須向你支付遣散費及其他賠償, 如長期服務金。
若欲追回欠薪, 應以電郵形式要求僱主註明有關細節和 最後期限,表明若無效應,會向勞工處求助。確保有書面證據 記錄僱主的回覆及承諾。
若僱主只拖欠妳底薪, 已屬欠薪。若只拖欠妳佣金或超時工資, 仍有義務根據合約支付。若僱主仍拖欠,妳可向勞工處求助。
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求助:
• 撥打熱綫2717 1771,勞資關係科將替妳調停爭議
• 準備相關文件如薪金記錄、合約等作為證據
• 若僱主仍拒絕支付, 勞資關係科將轉介妳至勞資審裁處
勞資關係科辦工時間:
• 星期一至五:上午 9時 至下午 1時, 下午 2時 至 6時15 分 (不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