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追收的金額不大,委託我們可能是一個恰當的選擇。資訊節目,苦主江生因為一單商業糾紛需要追收欠款29萬,所以去律師樓搵律師幫手追,首次同律師見面,對方講只需要簡單程序就可以幫手追討,當初律師講費用大概10萬左右,江生認為都合理所以決定搵依間律師樓幫手追筆錢。
一開始就已經俾咗2萬蚊作按金,頭兩次見面已經交齊晒所有文件同埋證明,交代所有嘅情況比律師聽。但係之後律師仍要江先生去律師樓重複做同樣嘅嘢,前前後後總共5次,同佢哋交代詳情,逐次計錢。律師先開始工作,研究完案情之後,又話要大律師來處理,又要去交代事件,律師費又貴咗一大截。其實呢個case只需要事務律師就可以簡單處理,所以江先生唔明點解要搵大律師。等足一年仍然都未有動靜,律師樓發出收款信要收17萬律師費,但係換來嘅就係律師建議進行調解,所以江先生覺得好冤枉。最後調解之後,江生可以從對方收取13萬欠款,原本條數29萬一半都冇,最令人詫異的是,律師樓沒收咗13萬欠款充當律師費,扣咗13萬江生仲爭律師樓律師費。江生深感無奈。
在處理江生的債務追收個案中,律師樓的行為引發了許多疑問,這些行為是否違反了專業操守?讓我們來仔細檢視一下。
問題所在
江生因商業糾紛需要追收29萬元欠款,委託了一家律師樓。起初,律師承諾僅需簡單程序,費用約為10萬元,但後來收費卻高達17萬元。此外,律師樓安排了冗長的流程,並未按照實際情況提供適當的專業建議,最終導致案件結果不如預期。
相關法律
根據《法律執業者條例》和香港律師會相關指引,律師在收費透明度、專業操守和服務品質方面有明確規定。
法律應用
- 收費不合理:律師樓起初估算的費用和最終收取的費用相差甚遠,缺乏合理解釋,可能涉及欺詐行為。
- 程序冗長:律師樓安排了多次見面和重複工作,導致時間和資源的浪費,這與一個簡單的案件不相符。
- 委聘不當:案件本應由事務律師處理,但律師樓卻安排了大律師,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。
- 扣債自付律師費:律師樓將追回的13萬元欠款作為律師費,這在程序上存在瑕疵,應該由客戶自行決定是否支付。
結論
綜上所述,該律師樓在處理江生案件時存在多項問題,包括收費不合理、流程冗長、委聘不當和收費程序上的瑕疵。這些行為嚴重違反了專業操守,損害了當事人的權益。江生有理由對律師樓的表現感到不滿,並應該考慮向有關監管機構投訴以維護自己的權益。
此外,對於小額債務追收,委託專業機構可能是一個更恰當的選擇,具有專業知識、快速高效、節省時間精力、降低風險、提供全面解決方案和確保公正公平的優勢。如果你的欠債人只在乎你從法律途徑追討,委託專業律師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。選擇信譽良好的律師行可以確保更高的服務品質,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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